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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
AB 540 法案并不是所有留學生都有機會享受這種福利,這是有附加條件的。
1.目前合法居留在美,持非移民簽證者,例如學生簽證的留學生,是不可以享受AB540的學費優(yōu)惠。
2.如果學生所持的非移民簽證,是允許建立一種比較長期的居留狀態(tài),如H-1、H-2、H-3、H-4、L-1、 L-2、V-1、K-1 、K-2 等工作簽證,而又符合一年居留的條件,那么便可以用州民身分付較低額的學費。
您可以點擊這個鏈接了解更多關(guān)于AB540的,如果符合上述情況的,您可以下載這個表格:
http://www.csulb.edu/depts/enrollment/assets/pdf/cal_nonres_tuition_exempt.pdf
目前,除加州之外,有超過10個州(包括華盛頓州、紐約州等)也有類似的法案。 -
不可以。但個別州,如德州,如果留學生讀了三年以上的高中,經(jīng)申請可以享受本州公立大學的學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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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540法案對符合條件的無證學生,可以享受本州居民的公立大學學費優(yōu)惠,需要申請批準。
部分州有類似法案,是有條件的,不是凡在美高上學的學生被公立大學都能享受的。即使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,只在本州上公立大學才會有學費優(yōu)惠。
深入了解可瀏覽: 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California_Assembly_Bill_540_(2001)、
http://ab540.com/